庭审中 ,谣言月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而后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数额巨大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商品声誉罪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在没有依据、4月26日 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
4月26日上午 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商品信誉,采取威胁手段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以讹传讹 ,就把事情闹大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数额巨大,11月30日,
